摘要:股级干部,就是比科级低一个级别、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,在级别上与“科员”是对等的。虽然现在都管“股长”叫“科长”、“所长”、“主任”了,但职务上还是股级干部,并不是真正的科级领导干部。
很多县里,在进行科级后备推选时,会明确要求一条“担任股级干部满3年”。那么问题来了,在《公务员法》里,压根都找不到“股级”这两个字。为什么还有“股级”的存在呢?
今天,小编就带你看一看何谓“股级干部”。
股级干部,通常又称为股所级干部。根据当前党内干部选任有关条例、规定及国家公务员法及其配套规定,股级干部并不是法定的干部职级。
在县级地区及以下的机关里,因为局、委、办等单位规格已经是最低的科级了,再往下就无法定级了,为了让职能进一步明确,其内设科室及相应下属单位,就再设定一个股所级。
说白了,就是在县里,一个单位的领导已经是最低级别的领导职务了,他也不能时刻管理所有的职工,也不能办理所有的业务,于是就给全体人员再分成小组,再设个小组长,这个小组长就是股级干部。
股级干部,就是比科级低一个级别、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,在级别上与“科员”是对等的。
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县里的各个部、委、办、局里面具体的“小组”叫“股”,负责人就是“股长”。现在,大多数县、区都将部门内设的“股”改为了“科”,以前的“股长”现在就叫做“科长”了。
一般来说,目前县里各个单位的内设科室的负责人,都是股级干部。另外,乡镇、街道内设的单位,也是股级。比如:财政所、计生办、农技中心、文化站等等,这些都是股级单位,单位负责人就是股级干部。
所以说,虽然“股级干部”并不在《公务员法》里,但仍然大量存在,而且必不可少。别忘了,事业单位里也有很多股级干部哦!
虽然现在都管“股长”叫“科长”、“所长”、“主任”了,但职务上还是股级干部,并不是真正的科级领导干部。
既然“股级干部”也是小领导,那么这些“股长”们的待遇能更高一点吗?首先,“股级”对应的是“科员”,在基本工资方面并没有什么优越的待遇。但是某些地方,会在岗位津贴方面,给予一定优待,比没有担任股级职务的普通科员要高一点。
除了津贴会高一些,在政治待遇上也和科员不太一样。在某些单位,有些比较重要的科室,科长级别是副科级,但职务还是股级,是不是有点绕?
用最简单的话说,科长这个人的级别是科级,但职务还是股级,在待遇方面,虽然享受科级待遇,但岗位津贴拿的还是股级的津贴。比如:县委组织部的干部科,科长虽然是股级岗位,但一般都会提拔为副科级别。
要提拔为“股级干部”,一般来说,需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必须是在编在岗的人员才可以,而且需要任科员、事业编九级满1年才可以提拔为“股级干部”。
此外,很多地方还作出规定,要求在近1年的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才符合要求。提拔为“股级干部”一般需要单位内部讨论通过就可以,不需要上报县委常委会。
但党群口、办公室、人秘科等重要科室的“股级干部”,需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,其他“股级干部”任免需要报人社局审批。
提拔为股级干部后,再提拔为科级干部就相对容易一些。同样两个人,一个是科长,一个是普通科员,虽然都是科员级别,但会优先提拔科长。
虽然“股级干部”并不在《公务员法》里存在,但确是实打实的实权派,甚至有些重要科室的负责人,比单位的副职还要牛叉;一些重要科室负责人,就连很多单位的“一把手”也不会去得罪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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